1.缴费时间9月1日-10月20日;未按合同规定交费的,我公司保留对用户停止供暖的权利,并于11月20日后每天加收5‰的违约金。2.缴费方式(注:1、中国银行窗口暂不支持响河屯热用户缴费;2、兰山政务大厅不办理现金业务。)
按照临沂市物价局(临价格发【2015】111号文)的交费标准:“居民用热价格为23元∕㎡(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),非居民用热价格为34元∕㎡(按建筑面积计价)”执行。